公司公告
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15-07-09股票代碼:000988 股票簡稱:華工科技 公告編號:2015-30
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議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2015年6月23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6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15:00至2015年6月23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華中科技大學科技園華工科技本部大樓一樓培訓教室
(3)表決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馬新強先生
(6)本次股東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297,163,80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33.3474%。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8,342,968股,占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2.3575%,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2人、代表股份8,820,838股,占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9899%。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關于新型激光全息防偽包裝材料產業化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該項議案的有效表決股份為297,163,806股,同意297,114,906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35%;反對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65%;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該項議案的有效表決股份為8,821,138股,同意8,77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4457%;反對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5544%;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文梁娟、劉興
3、結論性意見: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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